Thursday, April 08, 2010

3% 的價值

考試院將推動的公務人員重要變革還包括考核辦法的改變,主管將難再享甲等保障,同時,也將提高公務機關人員聘用比例至十五%,以延攬更多民間優秀人員進入公職。


關中表示,建立公務員獎優汰劣制度勢在必行,「公務人員沒有淘汰,就是一攤死水,不願這個現象繼續下去」。他強調,公務員表現不好的就要有被淘汰的準備。

公務員的考核辦法似乎每隔一段時間就被拿出來吵一次。 此次的改革好像是:每個單位考績丙等的不得低於3%, 得三個大丙的就回家吃自己, 一時之間,百姓額手稱慶、民調上昇; 在職公務人員則抵死抗拒。 後來朝三暮四,好像又有轉折與加工, 究竟如何? 大家不得而知! 反正這是個假議題, 至少在這個所謂的民主法制(治)時代 ,不然報考公務人員的人數也不會屢創新高 現在說:「辭職去,要考公務員」的人, 就好像從前的:「辭職去,大不了回家種田」一樣 。

在民主國家中, 改革是無啥立即果效的, 除非 「革命」, 但革命的代價太大。 一個正常的國家或政體經不起經常的、太大的變動, 除非是專制獨裁國家。 這是兩難: 專制有效率, 但個人不見了; 民主尊重每一個聲音, 但講求的不是效率而是妥協。 當過大官的人就知道如何利用資源去收買 (妥協), 但小官(基層公務員)唯一的資源就是法律授予的權限, 公務員是法律的一部份, 沒有人喜歡法律的吧? 除非遇到權益受損而且沒有靠山的時候 (這個造就黑社會的存在理由),法律的本質,有約束力、可以執行。

3% 一定落到: 菜鳥、 站錯邊 、黑牌的各1 %! 未見工作不力的,基本上甲、乙等就已經引起不少抱怨,差別是一個月的薪水。想想看,一個年輕人過關斬將成為公務員, 想必也是千中選一, 即使是混, 也是混之有道。 當然待過公家單位的都知道

「一、 苦幹實幹,撤職查辦。

 二、東混西混,一帆風順。

 三、任勞任怨,永難如願。

 四、盡職負責,卻遭指責。

 五、會奉會獻,傑出貢獻。

 六、不拍不吹,狗屎一堆。

 七、全力以赴,升遷耽誤。

 八、推托栽贓,滿排勳章。

 九、屢建奇功,打入冷宮。

 十、苦苦哀求,互踢皮球。

十一、會鑽會溜,考績特優。

十二、看緊國庫,馬上解僱!

十三、屌兒郎噹,掛滿勛章」

公務人員沒有淘汰,就是一攤死水,不願這個現象繼續下去」
是誰造成熱血青年變成一攤死水, 沒有淘汰不是主要的原因。

「主管將難再享甲等保障」,不要騙人!

「將提高公務機關人員聘用比例至十五%,以延攬更多民間優秀人員進入公職」,何謂優秀? 沒有保障只會「劣幣驅逐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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