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September 28, 2021

日本將鰻苗指定為水產流通適用法之規範對象魚種

 世界自然基金會日本分會(WWF-Japan)與其他2個NGO團體於今年7月19日合辦「日本鰻鰻苗違法採捕與流通研討會」,邀請對鰻魚學有專精之中央大學法學院教授海部健三演講,他指出日本國內鰻苗流通管道之所以不透明路徑增加的原因,是由於「縣外銷售管制」問題使然,強調有必要廢除此一管制,另外他認為要根除鰻苗之違法採捕問題,將鰻苗指定為水產流通適用法之規範對象魚種十分重要。他於有關「日本國內鰻苗違法捕獲與流通現況」的談話中,對鰻苗產生違法之狀況進行整理,指出日本國內鰻苗之採捕中存有經許可捕撈但沒有漁獲報告與盜捕2種情況外,也有許可捕撈而且以正規路徑通報數量等3種情況,這是一個大問題。之所以會如此,其根源是「縣外銷售管制」,因為鰻苗採捕業者循正規路徑通報,其售價不得不依養鰻業者訂定之便宜價格,有被壓榨的感覺,為匡正此一問題,採捕業者才會尋求增加不透明之銷售管道。

各都道府縣正準備在2023年12月前將日本鰻苗轉移到知事批准的鰻魚苗漁業,但許多設有「縣外銷售管制」之都道府縣擁有「與現在相同的特別採捕許可」,他警告如同目前情況的結構性問題可能會延續。雖然可以透過流通適用法之施行將日本鰻鰻苗指定為適用魚種,將所有違法的鰻苗一網打盡,但由於養鰻業界的強烈反對,因此「鰻苗列為指定魚種與否」迄今為止還處於微妙不明的局面。從流通適用法施行之目的是「保護消費者免於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參與IUU漁撈的法律」角度來看,他認為「如果日本鰻苗不列為流通適用法之指定適用對象魚種,要流通適用法何用?水產廳應如何自處?」

另外,隸屬於管理與監控野生生物貿易的非政府組織(NGO)TRAFFIC的白石廣美及水產物流通適用法法制化檢討委員並隸屬WWF-Japan氣候能源與海洋水產組成員植松周平二人,分別以「鰻魚的國際貿易現況與挑戰」及「水產流通適用法的作用與理論」提供研討會之討論話題。植松周平認為理論上水產流通適用法應該適用於所有水產物種(而非只指定物種),只是驟然適用於所有物種有其實質之困難,因此要公平、客觀且透明的選擇IUU漁撈明確的魚種作為指定適用對象魚種。另外他也建議雖然適用之初不得不縮小適用對象魚種,但仍應作成適用於所有魚種之適用路徑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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