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rch 01, 2023

鰻苗禁漁期3月1日開始

捕鰻苗結束!8個月鰻苗禁漁期3月1日開始

 
每年11月至隔年2月,是台灣沿海捕鰻苗旺季,接下來將有8個月禁止捕撈鰻苗。本報資料照片
每年11月至隔年2月,是台灣沿海捕鰻苗旺季,接下來將有8個月禁止捕撈鰻苗。本報資料照片

111年度鰻苗捕撈漁期將在2月28日結束,依「鰻苗捕撈漁期管制規定」,除花蓮縣及台東縣外,其他縣市轄屬的距岸三浬內海域、潮間帶及河口水域到10月31日禁捕,鰻苗禁捕8個月,讓鰻苗得以溯河成長,增裕鰻魚資源。

漁業署表示,從112年3月1起至10月31日禁止捕撈鰻苗,規範對象包括在岸際以「人力」從事捕撈者,及以漁船(筏)於海上捕撈者,違反鰻苗禁漁期規定者,將處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呼籲全國捕撈鰻苗業者務必遵守規定。

漁業署說,為了讓成鰻得以降海產卵,漁業署已輔導15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公告轄屬至少一條河川之中下游流域,全年禁止以任何方式捕撈鰻魚(禁捕鰻魚河川彙整如附表),其中宜蘭縣更公告全縣境內河川全流域禁止捕撈鰻魚,以進行鰻魚資源養護工作。

漁業署表示,目前鰻魚養殖所需的鰻苗需仰賴野生捕撈,為資源保育目的及維持產業永續經營,漁業署協調經濟部在96年10月依「貿易法」公告每年11月至翌年3月禁止鰻線、鰻苗及幼鰻出口。

民國111年11月,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及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緝獲民眾空運走私鰻苗約13萬尾,並交給農委會公共利益使用,經水產試驗所照料,扣除傷亡及供學術研究使用外,剩餘依專家學者建議,今年1月分批放流至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公告禁止捕撈鰻魚河段,以增裕鰻魚天然資源量。

封溪護鰻示意圖。圖/漁業署提供
封溪護鰻示意圖。圖/漁業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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