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夥非法捕撈長江鰻魚苗牟利近千萬 32人被抓獲
2018-04-12 07:59:29 來源: 法制日報
記者今天從江蘇省靖江市公安局獲悉,靖江警方近日通過整合前期偵查線索,抓獲涉嫌非法捕撈水産品罪的王某等犯罪嫌疑人32人,成功摧毀這一特大非法捕撈長江鰻魚苗不法團夥。經初步查明,嫌疑人已累計出售鰻魚苗價值近千萬元。
據悉,這是自國家有關部門調整長江流域禁漁期制度以來,發生在長江流域的全國首例從捕撈、收購到販賣實施“全鏈條”打擊的一宗非法捕撈水産品案。
“鰻魚是一種降河性洄遊魚類,在海中産卵,在春季仔魚發育成幼鰻時,成群遊入江河,成熟後又洄遊至海中繁殖。由于這一特殊的生活習性,世界上至今沒有一個國家能突破鰻魚苗人工繁殖培育技術,鰻魚苗一直以來也素有‘軟黃金’之稱。”靖江市漁政監督大隊副大隊長沈林宏介紹説,“每年春季,靖江警方都要聯合當地漁政部門開展相關法律法規宣傳,並對沿江漁民的非法捕撈行為開展了集中整治。”
“僅僅抓非法捕撈,只能是‘按下葫蘆浮起瓢’。只有立足源頭,從非法捕撈、收購、販賣的每一個環節實施‘全鏈條’打擊,才能從根本上遏制非法捕撈犯罪行為,保護資源環境。”靖江市公安局食藥環大隊大隊長孫明海説。
針對往年打擊非法捕撈整治行動中出現的不法分子在江面上與執法人員“躲貓貓”的情況,靖江警方決定採取“內緊外松”的策略,即在外圍開展偵查,同時密切關注江面“動態”。
經偵查發現,為避免被人贓並獲,非法捕撈人員如今採取專人上門收購這一更為隱蔽的方式交易魚苗。為此,警方決定先摸清收購人員的情況,再向非法捕撈人員和上家接手的販子延伸,最終將捕撈、收購、販賣的所有環節查清。
很快,長期從事漁業經營的王某進入警方視線。經查,警方發現王某作為負責人夥同董某等13人作為股東,每人交納2萬元“保證金”(以防止個人私自交易),並簽訂了內部協議書和承諾書,從捕撈、收購到販賣分工合作,全公司化運作。
“這13名所謂的‘股東’,他們每個人手上均有長期合作的江邊漁民,收購到鰻魚苗後,統一交由王某聯係外地專門的販子。有的轉手給了人工養殖鰻魚的水産養殖戶,有的層層轉手,甚至走私到國外。”孫明海説,“負責收購的人從漁民手中以22元至27元一條的價格購買後,集中販賣給上家,通常加價30%,層層加碼。”
至此,捕撈、收購、販賣等環節的架構基本理清。4月2日晚,靖江警方組織100余名民警兵分多路同步實施抓捕,當場繳獲尚未出手的鰻魚苗2000余條及捕撈工具“絕戶網”等。
“現在正處于鰻魚苗洄遊季節,一條漁船每天均能捕獲數量不等的鰻魚苗。以每天捕獲百條計算,日均凈獲利就達2000余元。”孫明海説,“面對巨大的利益誘惑,不少漁民和從事漁業經營的人員就會鋌而走險,實施非法捕撈。”
“長江靖江段最窄處只有1.7公裏,但是長江航道只有幾百米,簡易捕撈船密布江面,嚴重威脅著長江航道安全,且這些捕撈船由于缺乏有效的安全航行設備,江面上傷亡事故時有發生。這些人為了攫取利益罔顧他人利益,令人痛心。”孫明海説。
4月3日,靖江市漁政部門聯合警方及時對繳獲的2000余條鰻魚苗在長江進行集中放流。記者在現場看見,鰻魚苗僅為牙簽大小,長度為6厘米至10厘米不等。
“去年國家有關部門就發布通告,在長江流域嚴禁使用單船拖網等14種漁具,還規定張網類漁具最小網目尺寸為3毫米。但王某等人使用的漁具網目經過檢驗僅為1.67毫米,使用了即使在允許捕撈的時間和區域內也嚴禁使用的‘絕戶網’。”沈林宏介紹説,進入“絕戶網”的長江水生物將被一網打盡,不僅破壞了水産資源,還會嚴重破壞了長江水域生態環境,其危害後果不言而喻。
目前,王某等32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捕撈水産品罪被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的調查取證等相關工作正在進行之中。(記者 丁國鋒 通訊員 吳勁松 江曉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