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une 19, 2022

日本、中國、韓國、及台灣應針對日本鰻科學知識進行合作

 鰻魚為鰻鱺科(Anguillidae)、鰻鱺屬(Anguilla) 的洄游性魚類,全世界總共有19種。以日本鰻 (Anguilla japonica) 為例,其為東亞主要的養殖鰻種,僅有一個單一族群。其產卵場位於西北太平洋馬里亞納海脊西方海域,約當東經142 度,北緯12-16 度之海山西側。孵化的仔魚逐漸發育為柳葉鰻,其側扁形的身軀適合在洋流中作長時間長距離的遷移,從產卵場順著北赤道洋流向西漂送,到了菲律賓東方海域之後,受黑潮和其支流之影響,被動漂送至台灣、中國大陸、韓國及日本的大陸棚水域,費時4-6個月之久,之後變態為流線型且透明的玻璃鰻,進入東亞沿岸之河口域,被淡水吸引而進入河川中。經過4-8年以上成長後,變態成為銀鰻,並往河口方向遷徙,進行降海洄游到原出生地交配產卵,繁衍下一代後即死亡,完成其生活史。

在東亞,吃鰻魚是日本一種傳統文化,尤其在夏天時的「土用丑之日」 (日本鰻魚節) 會特別食用鰻魚,可以消除炎夏的疲勞。鰻魚因尚無法進行商業化之人工繁殖,因此所有養殖的鰻苗必須由野外採捕。然而,東亞地區的日本鰻資源量,近數十年來處於明顯減少趨勢。2014年國際自然保護聯盟(IUCN)已把日本鰻列入紅皮書的瀕危物種,隨之而來的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又名華盛頓公約) 會議,未來將會討論是否將日本鰻列入附錄二物種。附錄二所列物種的貿易規定,物種的出口應事先獲得許可證。只有當此項出口不致危害該物種的生存時,方可發給出口許可證。其中歐洲鰻(A. anguilla)於2007年被華盛頓公約列為附錄二物種,2010年起已被禁止出口。因此,如果屆時日本鰻被列為附錄二物種,其捕撈與國際貿易等會受到限制,養鰻業界已感受到明顯的壓力,對此發展充滿不安,因此需及早因應。

日本鰻主要在東亞地區河川生長,雖然國際機構已將其列為不久將來恐滅絕的瀕危物種,但外界仍不清楚其詳細生態及資源數量等。為了日本鰻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急需由從事養殖利用的台灣、日本、中國大陸和韓國協力合作。故自2012年9月起,四國官方召開「國際鰻魚資源保護與管理非正式協商」進行討論。在2021年的第14次非正式協商中,大家達成需要以科學層面的建議為基礎的管理共識,因此於2022年4月13-14日,在線上舉行了一場為期兩天的第一次鰻魚科學家會議。本次科學家會議,與會者包含台灣、日本、中國大陸、韓國及歐洲的鰻魚研究人員、各國官方漁業行政部門、以及相關產業界人士。我國出席者則包含來自漁業署、臺灣大學、高雄海洋科技大學、以及台灣區鰻魚發展基金會人員等。與會科學家就鰻魚相關科學發現,進行了介紹,並交換了意見和資訊。

在13日會議中,日本學者Noritaka Mochioka 發表了在河川中放置由石頭堆疊起來的「石倉」,有利於鰻魚躲藏與棲息,有助於資源復育。Leanne Faulks 則分享利用鰻魚基因體數據,估算日本鰻有效資源量之歷史變遷。Hiroshi Hakoyama 則分享流經日本的黑潮,其靠岸程度會影響日本鰻苗之來游量。中國大陸鰻業工作委員會秘書長汪勁,則介紹中國大陸鰻魚產業現況與資源管理措施。韓國學者Mi-Young Song則介紹韓國鰻魚研究活動現況與資源管理措施。國立臺灣大學韓玉山教授,則報告北赤道洋流與黑潮的月流速變化,會影響日本鰻苗來游至台灣之日齡與體長,並且亦會影響鰻苗在台日之間的來游分配比例。來自英國的學者Matthew Gollock,則分享了歐洲鰻的資源調查與保育措施。來自德國的學者Jan-Dag Pohlmann,則分享了歐盟各國如何利用資源調查數據來進行鰻魚保育管理計畫。最後,日本學者Kenzo Kaifu,則比較了歐洲鰻與日本鰻的研究現況。在14日的會議中,日本、台灣、中國大陸及韓國研究人員,深入討論日本鰻跨國合作的具體方向與內容,同意將合力展開有關鰻魚生態等共同研究,商定了下列研究合作的工作:

 

  • 一、建立東亞研究人員之間的密切合作關係,蒐集和整理日本鰻長期時間序列的數據,掌握和預測資源趨勢。未來並將以相同方式記錄鰻魚漁獲量等資訊,藉此掌握鰻魚資源數量以供預測將來發展。
  • 二、將透過為鰻魚安裝電子標籤放流,闡明包括日本鰻在內的鰻魚產卵場的洄游路徑,以及交流分析相關路徑數據所需的技術和資訊,希望有助恢復鰻魚資源。
  • 三、就鰻魚的仔魚、稚魚到成魚的捕撈、入池、養殖及貿易等各階段統計標準與工作模式草案交換意見。
  • 四、考慮到全球新冠病毒疫情發展,四國的研究人員商定,第二屆科學家會議將於2023年春季左右在東京舉行,並發布期中報告,參與共同研究的日本長野大學淡水生物學研究所教授Hiroshi Hakoyama說,如能確實從各地蒐集數據,應可瞭解目前趨勢、未來滅絕風險及改善現狀等必要事項。

 

近數十年來,因各國都市及工業不斷擴張,而使鰻魚的自然棲地受到嚴重的破壞,例如濕地填平、河岸水泥化、水壩、偃、港口等開發,以及河川汙染如工業廢水、農業廢水,以及河川基流量不足等等,均會減少鰻魚之天然棲地。筆者之研究室使用衛星遙測技術,評估台灣與東亞各河川鰻魚有效棲地,從1970年代迄今的長期變遷情形,估計東亞各河川之鰻魚有效棲地指數,至少縮減了百分之75以上,顯示鰻魚資源量近數十年大幅下降,其棲息地被破壞應是主因。此外,近年來鰻魚資源的衰減,與人類影響最直接相關的,便是過度捕撈的問題。以台灣為例,每年11-2月間,河口遍布了大大小小的定置漁網、更有手抄網、鐵弓網以及機動漁筏的加入,在天羅地網的佈署下,鰻苗要通過河口這道由重重網具構成的關卡,成了一項艱難的任務。除了鰻苗上溯會經過河口,這段時間也是成鰻降海產卵的季節,重重的網具亦阻擋了成鰻回家的路。在過去鰻魚資源量尚豐富時,捕撈一定數量供養殖之用,並不會明顯影響資源量,但近年因鰻魚資源量下降明顯,相同之捕撈量即形成龐大之資源壓力。鰻魚和其他魚類一樣是一種再生資源,如果人類無限制地捕撈,使其沒有生息機會,則將造成資源永遠枯竭。由於日本鰻的自然棲地包括台灣、中國大陸、日本與韓國,因此,保育與管理若要有成效,需要4國共同密切合作。有效的資源管理手段應包括資源強化、棲息地保育、以及漁業管理等三大面向。在此謹提供幾個日本鰻保育與管理意見供參考:

 

  • 一、河川的天然種鰻,是生產下一代鰻苗的必要條件,必須優先加以保護。首要之務是保護鰻魚之棲息地,例如整治汙染、建造人工濕地、設置魚梯、以及有效分配河川水資源等等,方能確保鰻魚資源的永續。而東亞各國目前對河川鰻魚的保育與管理政策,存在許多問題,例如台灣目前之封溪護魚河川,多半設在上游,不符合日本鰻棲地主要為下游之實際需求,各縣市設立之鰻魚保護河川,並無封溪護魚,導致成效不彰。雖然日本有越來越多縣市對日本鰻的採捕有限制,但每年仍抓了約70公噸的野生成鰻。總之,目前東亞各國對河川鰻魚的保育力道太小,無法滿足日本鰻天然資源的生息需求。建議東亞各國應全面禁止捕捉河川中8cm以上野生鰻,漁民的損失可以給予適當的補助,並將生態良好之溪流,劃設為封溪護魚河川,包括堤岸內許多高灘地長年被私人佔用,作為魚塭或是農地,也要加以排除,方可有效保育種鰻,大幅增裕未來鰻苗的資源。
  • 二、可由政府出面收購當地河口捕獲之部分鰻苗,直接放流至原河川中游,並將鰻魚放流河川劃設為封溪護魚河川,禁止一切漁業活動,鰻魚資源之養護效益方能極大化。由於放流鰻是原地捕捉與原地放回,因此能確保其產卵洄游之能力。此法特點是可確保放流鰻找到產卵場,並大幅增加河川鰻魚之資源量。而工業廢水、農業廢水、與都市民生廢水,皆應禁止直接排放至河川中,需經適當處理,待水質達標後方可排入河川,確保河川水質。
  • 三、東亞各國雖然皆有訂定「鰻苗捕撈漁期管制規定」,但規定過於寬鬆,幾乎捕抓了鰻苗來游量的八成以上。2013年台灣漁業署公布「鰻苗捕撈漁期管制規定」,只有11月到隔年2月可以合法捕撈鰻苗。但這段期間的鰻苗,幾乎就佔了當年度台灣可捕獲日本鰻鰻苗量的95%以上,受保護的鰻苗量比例很低,因此保育效果相當有限。以歐盟保護至少60% 的鰻苗標準來看,東亞各國亦須進一步限縮日本鰻苗的可捕撈期,至少讓40% 以上的鰻苗可以上溯至河川中,以補充匱乏的天然資源量。
  • 四、為了鰻魚資源長遠的管理,應盡速建立證照制度,管制所有漁船與個體戶,對捕撈鰻苗改成許可制,控制漁民和漁船的數量,並禁止跨區捕撈。如果任憑捕鰻船和捕鰻漁民的數量無限制增長,資源遲早會耗盡。目前日本、韓國、中國大陸皆已實施鰻苗捕撈許可證照,台灣應盡速跟上各國腳步。
  • 五、2013年召開之「國際鰻魚資源養護管理非正式會議」,與會各經濟體達成共識,並提出聯合聲明,在下一個漁季開始(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的鰻苗初次放養量,四國合計將不超過78公噸之配額,並逐年檢討。對比近10年度東亞日本鰻鰻苗捕撈量平均約45公噸,年養殖配額78公噸實在是太高了,對鰻魚資源保護幾乎沒有任何實質幫助,建議配額應砍半至40公噸以下,並逐年動態檢討修正,方有實質效益可言。
  • 六、積極開發種苗人工繁殖的技術,生產大量的鰻苗供養殖所需,不但可以減緩鰻魚天然資源的利用壓力,更同時具有龐大的產業利益。目前,日本與韓國具有完全人工繁殖的技術,但始終無法規模化量產,台灣民間之生技公司亦已初步成功培養出日本鰻苗。因此,各國政府應更加積極投資在種苗人工繁殖的技術上,早日完成日本鰻苗規模化量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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