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30, 2015

FAO COFI SCA 第8屆年會

聯合國糧農組織(FAO)漁業委員會(Committee on Fisheries;COFI)水產養殖次委員會(Subcommittee on Aquaculture;SCA)(註1)第8屆年會於104年10月5-9日在巴西召開。


本次會議重點如下:
一、FAO藍色增長倡議(註2)與水產養殖
二、評估水產養殖認證計畫是否符合「水產養殖認證技術準則」的評估架構
三、推動研究與教育促進水產養殖業發展


由於資源限制,水產養殖的發展方向從「生產更多」(註4)轉變為「少投多產」(註5)。目前可持續生產面臨許多挑戰,包括水產品種需求增加、養殖系統和養殖環境多樣化、疾病發生率上升、預期氣候變遷所產生的威脅、不同利益關係人對資源的競爭日益加劇等,由於競爭有可能引起衝突,挑戰也不會自行消失,而新的問題會使其更加複雜。

        而研究與教育的功能則為有效消除或促進解決問題,推動創新發展,並產生經濟與社會效益;同時教育體系標準化將緩解水產養殖業勞動市場的流動性問題;國家人才的培訓和設備的更新對研究與開發的後續投資產生的乘數效應。

        研究的戰略包括從學科研究調整為跨學科研究,通過培訓、技術會議、研討會、專家交流和介紹、政府機構間的合作、公私部門的合作及區域和全球聯網來系統性的實踐;由於全世界水產養殖作業和體系存在差異,各區域的研究優先重點戰略亦有程度上的不同,目前重要的問題有(1)技術先進,與環境相容且可持續的生產體系、(2)經濟重要性物種的馴養和其生產能力的改變、(3)市場需求旺盛的養殖品種和新型飼料的開發、(4)通過綜合運用公共物品生產所需的水和飼料資源以及改善環境服務,發揮競爭優勢;優先重點的戰略,包含提高產量與質量、衛生管理、優化物種和特定含量的飼料配方、健康的生態系統、整合並提高價值鏈研究重點等。

        而教育的優先重點以未來的需要為基礎,其戰略包括(1)確定未來發展的關鍵領域和機會、(2)鼓勵高等學校調整水產養殖專業的課程設計、(3)提高課程品質,以培養從全面的角度看待水產養殖業和管理,從而設計出解決實際問題的方法、(4)所有層面的教育都要涵蓋減少水產養殖業社會和環境影響的能力培養、(5)發展非傳統教育和終生學習等其他學習系統(如與養殖者合作進行研究),讓人們為應對不斷變化的情形而學習、(6)協調在知識網絡下推動輔導體系。

        另韓國提議設立一所FAO世界漁業大學(World Fisheries University;WFU),作為依據FAO章程第ΧV條所設的獨立國際機構,其預定在釜山設立3所學院研究所課程(碩士及博士班,其中一所為水產養殖技術學院),成為全球水產先進教育和研究卓越中心,開放國際學生申請,前面十年由韓國政府出資,提供未開發或開發中國家學生獎學金就讀。FAO秘書處已著手展開獨立研究,評估此項提議的可行性,最後將於2017年6月召開的FAO大會做出決定。

四、水產養殖尊嚴就業推動改善生計


        目前包括世界糧食安全委員會、FAO及COFI均已在推動、倡議或解決水產養殖尊嚴工作問題,其中FAO與國際勞工組織合作共同推動農村地區實現「農村尊嚴就業」(註6),雖然地理情況、商品類別、生產性質、運作規模、利益關係人的參與情況等因素會造成差異,但目前所面臨之主要問題及可能採取的行動如下:

        (一)創造就業與企業發展

       
        (二)社會保障有限或缺失

       
        (三)勞動法規監管不力、童工普遍現象及外來勞力處於弱勢等

       
        (四)參與治理和社會對話程度低

       
        註1:聯合國糧農組織漁業委員會下轄水產養殖次委員會及水產品貿易次委員會2個次委員會。水產養殖次委員會係由漁業委員會於2001年第24屆會議按照該組織總規則第XXX條第10款以及漁業委員會議事規則第VII條設立,其每兩年召開一次會議,就全球水產養殖發展的主要問題和趨勢、應採取行動等進行磋商與討論,並向漁業委員會提供諮詢。

        註2:FAO藍色增長倡議是在2013年提出,它是一個促進水生生物資源可持續社會經濟管理的框架,即兼顧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並以1995年「負責任漁業行為守則」所設定的原則為基準依據,倡議在捕撈漁業、水產養殖、生計和糧食系統及生態系統服務等4個領域推動。

        註3:糧農組織目前已制訂了3項海洋食品認證準則:(1)「糧農組織海洋捕撈漁業魚和漁產品生態標籤準則」原版為2005年經COFI通過,修訂版於2009年經COFI第28屆會議通過;(2)「糧農組織內陸捕撈漁業魚和漁產品生態標籤準則」於2011年經COFI第29屆會議通過;(3)「水產養殖認證技術準則」經2011年COFI第29屆會議通過。

        註4:所謂「生產更多」,是1976年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和FAO召開的京都水產養殖會議所提倡的科學戰略核心,主要是指使用、改進、分享已知技術,使水產業趕上畜牧業。

        註5:「少投多產」是FAO在2006年於廣州召開全球水產養殖審查工作的核心議題,並經2010年全球水產養殖大會再次確認,因為雖然技術不斷進步,但人口與日俱增,資源已經不能滿足需要,所以利用更少的資源和能源,生產和提供更多的產品和服務,減少廢棄物排放,並將廢棄物轉化為有用的產品。

        註6:「農村尊嚴就業」意指農村地區婦女和男性、成人和青年從事的符合以下條件的任何活動、職業、工作、商業或服務:

        1.「勞工組織公約」中定義的核心勞動標準,因此(1)不是童工、(2)不是強制勞動、(3)保障結社自由和集體談判權,並推動農村工人組織、(4)不因種族、膚色、性別、宗教、政治見解、族裔、社會出身或其他因素而行成歧視;

        2.提供充足的收入以維持生計;

        3.形成足夠程度的就業安全和穩定;

        4.根據特定部門的風險和危害,採取相應的最基本的職業安全和健康措施;

        5.避免工作時間過長,保證充足休息時間;

        6.促進享有相應技術和職業培訓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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