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rch 18, 2008

最早的公投

話說人類最早的公民投票早記載在基督教的聖經裡:
『造物主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世紀》第二章16-17)。
耶和華 神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蛇對女人說,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麼。 女人對蛇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吃, 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神曾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 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 因為 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 神能知道善惡。 (《創世紀》第三章1-5)。
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喫了,又給他丈夫,他丈夫也喫了。
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纔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作裙子。(《創世紀》第三章6-7)』

所以人類最早的公投題目不是進入或返回聯合國而是要不要吃。
那時候: 「耶和華 神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 (耶和華做蛇來咂自己的腳?),所以蛇不是政客就是媒體,和現在一樣。蛇說:「因為 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 神能知道善惡。」。知道善惡, 神不喜歡? 後來公投結果出爐:『又對女人說: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又對亞當說:你既聽從妻子的話,喫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喫的那樹上的果子,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纔能從地裡得喫的。(《創世紀》第三章16-17)』;唸到此段時心理有一個疑問,大人不是叫我們要「明是非、知廉恥」嗎?為什麼不行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結果落得逐出伊甸園?
隨著「視茫茫、髮蒼蒼、齒牙動搖..」,進而「蒼蒼者或化而為白矣,動搖者或脫而落矣;毛血日益衰,志氣日益微…」,終於悟出:『所謂的「善惡」,是第一稱的「善惡」,簡單來講就是偏見。』。
公投是直接民權,是人民自由意志的表達與主張, 人民自由意志的表達與主張是一個普世價值,既使一神教(基督與依斯蘭教)所敬拜所謂單一無上的神,其基本思維在於使人免於受(異端、邪魔)綑綁的恐懼以達完全自由。所以以西方強權為主體的聯合國在1945年6月26日其憲章中明白揭櫫:
聯合國憲章第一條(宗旨)第二項:發展國際間以尊重人民(peoples)平等權利及自決原則為根據之友好關係,並採取其他適當辦法,以增強普遍和平。
聯合國憲章第五十五條:為造成國際間以尊重人民(peoples)平等權利及自決原則為根據之和平友好關係所必要之安定及福利條件起見,聯合國應促進。
1948年12月10日聯合國第三屆大會第217A(III)號決議,世界人權宣言:
(第15條第2項)任何人的國籍不得任意剝奪,亦不得否認其改變國籍的權利。
(第20條第2項) 任何人不得迫使隸屬於某一團體。
(第21條第3項)人民的意志是政府權力的基礎;這一意志應以定期的和真正的選舉予以表現;而選舉應依據普遍和平等的投票權,並以不記名投票或相當的自由投票程序進行。(資料來源: http://littlefang.myweb.hinet.net/sd.htm)。
所以公投基本上是要被鼓勵的,但強權國家卻不樂於第三世界行之,說好聽的就像老師不許學生公投一樣,學生一定支持週休五日、不寫作業、不考試、沒有當學生的權力…。說實際的,若人民的自由意志若抵觸強權的利益該如何? 人民的自由意志高於任何政體直逼上帝的允諾。就像工會和資方一樣,彼此捍衛自己的利益,但美國之流的資本主義國家會支持強有力的公會嗎?人民的自由意志是可操作的,如那一條蛇,那一條蛇往往是國家機器、是利益團體,人民自以為表達自己的自由意志,得意的是從中獲取利益的。
台灣返聯入聯是假議題,老共怕的是: 台灣獨立;老美怕的是: 台灣獨立、老共干預(要不要出手?如何出手?要出手到什麼程度?…);摑民尚黑怕的是:老美、老共不高興,執政又無望;民盡尚黑巴不得:把淺、深綠的票順道吸出來。所以我攪不清楚上次公投的結果:竟然大家不反貪腐,也不追不義黨產…。反正政治是假的,像我的小同鄉朱高正說的:「康德 ( kant) 說:「政治是高明的騙術」」。

不過可以確定的是: 公投是潘朵拉的盒子,所以它的成案限制很嚴。但再狗屎的題目一但成案、一但通過,「狗屎」在政治上就不是「狗排遺」了。
看了本文的人,請發揮你的自由意志吧!(廢話 有說等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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