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羅米修斯 (Prometheus),溺愛人類,認為火種是那麼有用而美好。火種可以煮飯、烤魚、烤肉,可以溫暖房間,可以使黑夜變成白天,把火種從奧林匹亞天庭偷到人間來,他拿來一根又粗又長的茴香稈,扛著它走近馳來的太陽車,將茴香稈伸到它的火焰裡點燃,然後帶著閃爍的火種回到地上,很快第一堆木柴燃燒起來,火越燒越旺。有一天當宙斯看到人間吹煙裊裊,非常的震驚,他下令要撲滅火種,但為時已晚。人類已走上了不歸路。星星之火已經燎原。
自從人類接受普羅米修斯的火種後,便餐餐熟食。熟食太多,火種便攻入心房,欲望大增,以致於今天的人類-欲望無止境。
宙斯非常生氣把普羅米修斯叫來:「你知道你幹了什麼好事?」,普羅米修斯:「知道。我是為了人類的好處,才把火種引到人間」。
宙斯:「為了人類的好處?你本意是愛人類,其實是害了人類。」,宙斯知道普羅米修斯是無法說服的,也不再跟他爭辯,反正這是人類的命運:騎虎難下,燒死自已。宙斯把普羅米修斯帶到高加索山,用鐵練把他鎖著,脫去衣服,讓老鷹吃掉他的肝。然而他的肝被吃掉,新的肝又長出來…。
核能是火種從上天偷來的 人類注定受老鷹啄肝的命運 一代接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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