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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不可繼續縱容
2010-03-29 中國時報 【李宗祐/特稿】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0,5243,50104828x112010032900095,00.html)
「培養一個學者並不容易,我們實在不忍心為了幾萬塊,就毀了一個教授!」這是國科會長期堅持以行政處分懲處涉嫌詐領研究經費學者的思考邏輯,但學者教授為人師表、教育下一代,應該有更高的道德標準,接受更嚴格的社會規範,國科會核發研究經費,用的是納稅人的錢,不能持續縱容不肖學者享有特權。
傳統上,台灣社會多尊重學者,但不代表學者利用人頭、以不實發票詐領研究經費、A錢,就可以享有治外法權。長期以來,國科會卻一再包庇,以沒有法源依據的行政命令,讓A錢的學者逃過牢獄之災;審理相關案件時,還以密件處理,保護涉案學者不會因案件曝光而身敗名裂。此種作法十足是鴕鳥心態。
國科會對學者的呵護幾乎已達「密不透風」的地步,此次若非監察院「提醒」注意長此以往是否有包庇或縱放之嫌,又剛好碰到成大教授鄒文莉利用學生當人頭詐領研究經費被檢方起訴,國科會也不會正視這個問題。
國科會以不忍心為了幾萬塊毀掉一個教授為由,將過去的包庇及縱放合理化,就看不到有市井小民為了溫飽,在便店商店或大賣場偷個幾百塊、甚至是幾十塊的麵包或食物,就被移送法辦的悲慘遭遇。兩相對照,學者A了幾萬塊,甚至數十萬、上百萬,卻能逍遙法外,這是徹底踐踏法律尊嚴與執法公平性。
去年金融風暴橫掃全球,國內失業人口屢創新高,到處都有人放無薪假,勞工大眾苦哈哈之際,各界還頻頻為台灣教授待遇偏低,比不上日、韓、新加坡和香港而叫屈,大聲疾呼政府應該積極改善教授待遇,可見學者教授在國人眼中多麼「尊貴」。因此少數學者更應自重自愛,國科會也不應讓他們繼續躲在保護傘下,假學術之名、行A錢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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