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November 24, 2011

兩次二一就退學

每次學期末改完考卷要送出分數前, 幾個老師會聚在一起交換特定學生的考試分數, 原因無它, 因為如果成績照送這些學生可能會被退學。 反而學生不急,急死一堆老師 。總是有學生在知道成績後才來找老師說:「要怎麼辦」, 偶爾也會有學生家長來電問看有無補救之道, 至少我們基層教課老師關心的是: 好好一個小孩, 怎麼變得什麼都不愛, 最基本的要求或水準都達不到, 一個班上四五十個人都是類似程度進來的, 不應該差這麼多。


一般有問題的同學都有某些徵兆 :如總不來上課, 即使出席也在睡覺, 大都和班上離群索居。 成績低下所影響的是不是要延畢就是退學, 影響不只是學生個人也是整個家庭被影響。

感覺上不在乎延畢的越來越多, 但說到退學倒是還沒人不在乎的, 偏偏教育部又有政策把學系學生報到率與退學率列入評鑑考量, 所以校方也有意無意的宣導老師要有愛心把後面同學提上來 弦外之音就是”少當同學”, 反應的工具就是學生替老師上課打分數。 實施數年來發現: 要求越嚴格, 老師的成績不會高; 分數給得越寬鬆, 老師的成績不會低 。

我曾經在課堂(通識課)上調查過, 約有七成的同學認為他們選錯系或是不喜歡目前的系。 可想見: 沒有動力就不會用心、不用心就沒有成就感,成就感可能來自自己的表現或老師給的成績,所以不喜歡目前的狀態卻大部份也跑不出去或離不開, 因為所謂的好成績是各個系的壁壘。

老實說,延畢或是退學的學生有,但每年平均人數不多約一至二人。有時候成績真的打不下去,有沒唸書或是盡一點當學生的本份是可以在考卷上看得到;給過! 違背公平原則和莫名其妙所的謂學術良心, 不給過!延畢或退學。 話又講回來, 他們的未來或前途就靠一張可能永遠都不會用到的理論所組成的試卷所決定嗎 ? 難道”不給過”不能是個教育的方法 – 不負責任就要承擔某些後果, 而不是要強迫學生對其人生的轉折。

我不贊成兩次二一就退學, 基本上大學本來就是採學分制, 也沒有修業年限吧?

自己選擇自己的人生而不是強迫被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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